7月25日晚,制冷所硕士生第一党支部召开了7月份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陆聪聪主持,会议主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理论”。
会议第一部分为党支部纪律规定,由陆聪聪同志分享。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会议第二部分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理论,由张福清同志带领大家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主线,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是全党首次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党建史上具有标志性的里程碑意义。
最后,支部书记陆聪聪同志表示希望支部同志能够积极学习学习强国,遵守支部纪律,如果有重要事情无法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请假流程进行请假。